摘要
职位数量: 3
招聘人数: 8
学历要求: 未知
报名中
截止日期: 2025-07-25
工作地点: 丹东
公告详情
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,优化医疗人才队伍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师8人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;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卫生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(三)年满十八周岁,40周岁以下(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)。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条件,能够承担倒夜班工作;
(五)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、技能、资格和其他条件;
(六)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:
(一)现役军人;
(二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(三)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
(四)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、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;
(五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(六)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;
(七)在普通高校就读学生;
(八)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:
1.报名时间:2025年7月17日-7月25日。
2.报名方式: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在报名时间内,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文件(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),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(fczyyrsk@126.com)进行报名。
(1)本人手写签名《凤城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师报名表》(附件1)扫描件;
(2)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)扫描件;
(3)各层级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;
(4)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(学信网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扫描件;
(5)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;
(6)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;
(7)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;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的、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,今后不得报考我院任何招聘考试。如录用后发现申报信息不真实,随时解除劳动合同。凡因信息填报有误、不全等导致未通过初审的,后果由报名者自负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、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(请保持电话畅通)。
(三)考试:
采取面试考试的方式择优录取,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,测试素质和综合能力,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60分,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,直接不予录用。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人选。
面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
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、标准和规程执行,体检费用自费。
(五)公示及聘用
1.按照考试、体检结果,在凤城市中医院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医院予以录用。
2.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。
3.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,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内应独立值班,首次劳动合同期满,仍不能独立值班的人员解除(终止)合同,不再续签劳动合同。
4.试用期及录用后工资待遇按凤城市中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(六)递补
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:
1.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;
2.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;
3.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;
4.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本次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、违纪违规行为的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联系电话
报名咨询电话:凤城市中医院人事科:0415-8120833
监督电话:凤城市中医院纪检监察科:0415-8155181
附件:
凤城市中医院
2025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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