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职位数量: 12
招聘人数: 15
学历要求: 大专及以上
报名结束
截止日期: 2024-11-15
工作地点: 红河
公告详情
为进一步加强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人才结构,满足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,经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党委研究决定,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5名。具体为:医共体总院6名(口腔医师2名、药师1名、中药师1名、运营主管1名、宣传干事1名);医共体白河分院4名(护士2名、临床医师2名);医共体新现分院2名(护士1名、临床医师1名);医共体湾塘分院3名(影像技师1名、药师1名、护士1名)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原则,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,实行公开招聘,在考试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条件、岗位及专业要求
(一)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
详见《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3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(二)报名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3.身体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4.具备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的品质,有高度事业心、责任感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。
5.年龄认定:30周岁及以下,指
6.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,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。
7.专业认定。专业主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》《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具体专业设置。
(三)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
1.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。
2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。
3.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。
4.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。
5.吸毒人员(含吸毒史)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6.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。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8.在屏边县医共体各分院在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
2.报名方式:网上邮箱投递报名。
邮箱投递报名: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请在报名时限内发至邮箱:2412186971@qq.com。
3.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(资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提供的,资格审核不予通过):
(1)填写的《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(附后),表内必须插入小一寸证件免冠电子照。
(2)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、或户主面本人面复印在一页上)。
(3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有多个学历证书的,所有毕业证都要提供(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)。
(4)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。
(5)邮箱投递线上报名材料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,报名表为手写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。所有资料按以上所列顺序规范整理并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,规范命名为“姓名-应聘xx岗位”(如:张三-应聘屏边县xx医院xx岗位),否则视为无效报名。
4.报名注意事项: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,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。考生所填信息、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,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,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;若提供虚假材料,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二)资格审查
屏边县医共体总医院将于
四、考试方式
所有岗位采用免笔试需面试方式。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,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根据成绩排名择优聘用。
1.面试测评的内容: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、专业能力、分析判断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计划组织协调能力、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、举止仪表、自我情绪控制、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。
2.面试方式: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按专业分类进行面试,面试总分为100分。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试题评分要求、规则确定。
(三)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。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,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。
(四)成绩公布
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当天进行公布。
五、录用及相关福利待遇
(一)体检
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屏边县医共体总医院另行通知。
若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、放弃体检、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、体检不合格,则取消录用资格。
(二)公示
屏边县医共体总医院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不予聘用。
(三)递补
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、资格审查、体检等环节不符合条件、弄虚作假、拟录用人员逾期未到各分院办理录用手续,本批次录用人员试用期内辞职等原因出现的空缺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四)办理聘用手续
根据综合测评结果、体检、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录用人员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录用后按照各分院管理规定兑现相关福利待遇。
(五)违约责任
经考核合格聘用后,无特殊情况,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,否则按违约处理,赔偿相关损失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纪委对本次组织的招聘工作履行监督职责。对弄虚作假,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应聘资格;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。
监督举报电话:
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纪委:15752605756
附件1: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3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.xlsx
附件2: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第3次招聘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.doc
屏边苗族自治县医共体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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